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訊息 > 新聞稿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網路流傳輔具補助不實訊息 中市社會局澄清須事前申請且專業評估

針對近日網路流傳「輔具補助你我都能申請、長輩用的政府都有補貼」訊息,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表示,輔具補助申請都採事前申請制,包括身心障礙者及身心失能者輔具費用補助兩身分別,需經專業人員評估核定,有不同的費用補助申請方式,補助項目與金額也有所不同,並非如網路所說凡年滿65歲以上者即可申請。如有相關疑問可向各區公所社會課、市府社會局等相關單位洽詢。

社會局表示,輔具費用補助依身份別分成兩種方式,包括「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及「長期照顧輔具費用補助」,身心障礙者需先至公所或輔具中心,提出身障輔具需求申請,且大多輔具項目需先經醫院或輔具中心評估符合,收到核定公文後才能購買;身心失能者則需先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失能程度及核定項目,並經治療師到宅評估開立需求報告後,才能購買。

輔具費用補助依申請人之身分別,有不同的費用補助申請方式,補助項目與金額也有所不同,並非如網路所說凡年滿65歲以上者即可申請。

此外,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共有172個項次,非報導所指的39項。各輔具項目的補助對象各有不同的規定,以氣墊床為例,補助對象為肢體癱瘓無法翻身且無法自行坐起者,或臥姿相關受壓處皮膚已有褥瘡者,且除了醫師開立診斷書,還需專業治療師出具輔具評估報告書,經區公所公文核定後,才可購買;另以「特製眼鏡」為例,補助對象為視障者或具視障之多重障礙者,同樣需檢附醫師診斷書或輔具評估報告書等文件。

而長期照顧輔具因應長照2.0政策,變更補助項目計68項,依福利經濟身分別補助額度不同,並以三年最高補助4萬元為上限。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電洽各區公所社會課、市府社會局、市府衛生局、台中市長照管理中心、各輔具資源中心。洽詢電話:長期照顧專線1966;社會局身障輔具承辦人員04-22289111分機37302陳小姐、37316施小姐;南區輔具資源中心04-24713535分機1177;北區輔具資源中心04-25314200;海線輔具資源中心04-26627152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9-27
  • 發布日期: 2018-03-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點閱次數: 3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