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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南屯區公所長期以工代賑人員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以工代賑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名額 2名
資格條件 1.年滿16歲以上(未成年人請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高中或高職以上畢業或在學學生。
2.115年度臺中市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3.語文能力:通曉國、台語
4.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及文書處理
5.領有機車或汽車駕駛執照佳。
6.本所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配合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制度,會請於簡章中之資格條件,增列「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人員尤佳。」
工作項目 社會福利及社會救助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社會課(408臺中市南屯區向心里永春東路679號)
報名方式 1.一律採通信報名,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下列文件:
(1) 臺中市政府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含2吋彩色脫帽正面照片1張、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自傳,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
(2) 115年度臺中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3) 個人自傳(500字至1000字)
(4) 102年起勞保加退保資料(備註欄不隱藏,可親至或以自然人憑證上勞保局網站調)。
(5)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目前在學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2.報名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課長期以工代賑人員」,並於115年5月18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方式郵寄履歷資料至臺中市南屯區公所社會課 陳先生收(地址:408臺中市南屯區向心里永春東路679號)。
其他 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17時30分(12-13時及17-17:30為輪流值班時間);周休2日。
工作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當年度扶助契約期滿,且考核成績優良者,得予續約,惟次年度仍需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且扶助之累年限最長為兩年。
薪資:月薪新臺幣 29,500元(依據勞動部公之每月基本工資計算)。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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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5-11
  • 發布日期: 2026-05-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點閱次數: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