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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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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格條件: 1.16歲以上。 2.臺中市115年度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3.通曉國、台語。 4.電腦基本操作及文書處理。 (二)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時至17時(中午休息1小時) (三)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1.本契約簽訂期間最長任用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止,實際任用期間依簽訂之臺中市政府以工代賑人員扶助契約書簽訂期間而定。 2.當年度扶助契約期滿,且考核成績優良者,得予以續約,惟簽約期間仍須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且扶助之累計年限最長為兩年) (四)工作待遇:月薪29,500元(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