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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甄選收件公告—115年度臺中市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計畫第二次公告

壹、 計畫簡介:
一、 為使身心障礙者能於社區自立及發展,並提供服務使用者家庭及其主要照顧者有喘息機會,本局規劃「臺中市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設施計畫」增加身障者人際互動機會,並透過社區化的可近性、可及性之服務輸送,強化身心障礙者運用社區資源的能力。
二、 本案為115年度計畫公告,預定補助3處,依計畫辦理計畫書審查及補助事宜。
貳、 補助對象:組織章程明訂辦理社會福利、其財務組織運作健全、依法召開法定會議,並報主管機關核備者,且具有以下資格之一者,依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公告計畫受理申請並經審查核定補助
一、 醫療或護理機構、精神照護機構。
二、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三、 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
參、 本案服務資源建置規畫之順序說明如下:
一、延續114年度原服務資源區域。
二、預計115年完工之社會住宅:烏日新榮和段社會住宅。
三、尚未開辦之行政區:龍井區、大肚區及神岡區。
四、已開辦但仍有候位需求之行政區:東勢區、北區、北屯區及西屯區等。
肆、 甄選文件1式5份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聲明(切結)書」1份,須於截止日期114年11月28日下午5時前親自送達或寄達下列收件地點: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總收發文處(地址: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2樓),投遞信封請加註「115年度臺中市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計畫」公開甄選。
伍、 聯絡人:(04)22289111#37324劉小姐、#37356陳小姐。
陸、 注意事項:申請者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請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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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1-19
  • 發布日期: 2025-11-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點閱次數: 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