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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低收入戶三項生活補助費調整公告

主旨:公告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起,調增臺中市低收入戶生活扶助金額。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11條第3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臺中市低收入戶生活扶助金額,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起,依112年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108年上漲7.34%之成長率,調增低收入戶生活扶助金額

二、第一款家庭生活補助費(人/月)11,918元

三、第二款家庭生活補助費(戶/月)6,825元。

三、第二款及第三款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費(人/月)3,008元。

四、第二款及第三款高中職以上在學生活扶助(人/月)6,825元。

洽詢電話:04-22289111分機37206 林社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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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5-08
  • 發布日期: 2016-02-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42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