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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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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核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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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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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289111#37204 李助理員(行政區:南區) 04-22289111#37205 蘇社會工作師(行政區:北區、霧峰區) 04-22289111#37206 林社會工作師(行政區:北屯區、梧棲區) 04-22289111#37207 林社會工作師(行政區:太平區) 04-22289111#37208 鄭約用社工員(行政區:石岡區、東勢區、新社區、和平區、神岡區) 04-22289111#37211 黃聘用社工員(行政區:西屯區) 04-22289111#37214 簡約僱人員(行政區:東區) 04-22289111#37216 謝社會工作師(行政區:大里區) 04-22289111#37232 藍辦事員(行政區:潭子區、豐原區) 04-22289111#37233 吳聘用社工員(行政區:大肚區、龍井區、沙鹿區) 04-22289111#37235 李約用社工員(行政區:南屯區、烏日區、大雅區) 04-22289111#37240 王約聘社工員(行政區:大甲區、外埔區、大安區、后里區、清水區) 04-22289111#37241 劉聘用社工員(行政區:中區、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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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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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補助對象標準: 低收入戶應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不超過本市公告之當年度最低生活費,且家庭財產(動產及不動產)不超過本市公告之當年度低收入戶家庭財產標準。
生活扶助:
- 生活津貼:符合一款扶助戶,戶內補助人口每人每月補助11,918元;二款扶助戶,每戶每月補助6,825元。
- 學生生活津貼:未滿16歲兒童少年每月補助3,008元,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月補助6,825元。(二、三款)
- 老人及身障津貼:戶內列冊人口滿65歲以上老人每月補助8,329元。輕度身心障礙者每月補助5,437元,中度以上者每月補助9,485元。
三節慰問金(春節、端午節、中秋節): 列冊低收入戶每戶發放春節慰問金2,500元;端午節、中秋節每戶發放1,500元。 醫療方面:
- 列冊低收入戶人口均可享有福保,健保費由政府負擔;並可補助全民健保給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
- 遇傷病住院之時,低收入戶符合補助標準者,均可申請傷病醫療看護費用補助。
教育扶助: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 就學、交通補助:
- 每人每學期補助:國小1,000元,國中2,000元、高中職4,000元、大專(學)以上6,000元。
- 每學期受理申請日期如下:
- 下學期:最遲於當年度3月31日前向公所提出。
- 上學期:最遲於當年度10月31日前向公所提出。
- 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不予補助。
住宅租金補助: 每月補助金額:(人口數計算以列冊為準)
- 戶內五人以上者5,000元/月。
- 戶內二至四人者4,000元/月。
- 戶內一人者2,000元/月。
生育補助: 每胎補助10,200元,雙胞胎補助20,400元,依此類推。 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 產婦營養補助:補助分娩前後各2個月(共計4個月),每月補助4,000元計一次發放。 嬰兒營養補助:每月補助1,800元,最多補助12個月,一次發放(依列冊時間起算比例差額補助)。 喪葬補助:列冊低收入戶死亡者,最高補助30,000元。 以工代賑:列冊當年度低收入戶,有工作能力者,可應徵以工代賑工作機會。
中低收入戶補助對象標準: 中低收入戶應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不超過本市公告之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且家庭財產(動產及不動產)不超過本市公告之當年度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標準。
醫療方面: 列冊中低收入戶人口均享有健保費自付額減半(未滿18歲全額補助);遇傷病住院之時,依社會救助法第4-1條核列之中低收入戶,符合補助標準者,均可申請傷病醫療看護費用補助。 以工代賑: 列冊當年度1.5倍以下之中低收入戶,有工作能力者,可應徵以工代賑工作機會。 教育扶助: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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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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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應計算人口之新式戶口名簿、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學生證、身心障礙證明等)、申請代表人及申請人之郵局與其他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及申請當月回推最近一年內頁影本、申請人印章及身分證。 2.區公所及社會局得視審查需要,要求申請人檢附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或補充其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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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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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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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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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福利一覽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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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如有未盡事宜,依社會救助法、臺中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調查及生活扶助作業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