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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辦理社區活動中心充實設備實施計畫

一、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本局)為確保社區活動中心設施設備安全性,依設備年限及使用狀況,定期汰換及購置行政或活動設備,以發揮社區活動中心之使用功能與效益,特訂定本計畫。

二、 本計畫所稱社區活動中心,指下列各社區活動中心:
(一)附設於各學校或各公有建築物撥用、共用之合法社區活動中心。
(二)本府或區公所編列預算興建之社區活動中心。
(三)其他經臺中市政府核定,由區公所管理之社區活動中心
三、補助對象:本市轄內各區公所、本市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
四、補助項目及基準:(詳如附件)。
五、 申請時間及程序:
(一)申請時間:於每年度3月、6月、9月前提出申請,由各區公所於次月10日前彙整轄內申請案件,依社區活動中心使用狀況、計畫必要性及急迫性等因素,並填具初審意見表且排定補助優先順序,檢齊相關應備文件後,統一送本局核辦。
(二)申請程序、執行作業:(詳如附件)。
六、應備文件、注意事項、核銷:(詳如附件)。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服務電話(04)22289111分機37800

各區承辦人員聯絡電話:
沙鹿、梧棲區:林社工師(04)22289111分機37839
霧峰、大里、大甲、大安、外埔區:傅社工師(04)22289111分機37838
石岡、新社、東勢、和平、太平區:張科員(04)22289111分機37837
烏日、大肚、龍井、南屯區:廖助理員(04)22289111分機37833
東區、南區、西屯區:吳約僱人員(04)22289111分機37834
潭子、大雅、神岡區:張約僱人員(04)22289111分機37852
后里、豐原、中區、西區:陳約聘人員(04)22289111分機37832
北區、北屯、清水區:郭約用人員(04)22289111分機37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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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3-01
  • 發布日期: 2017-03-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