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華民國112年3月1日中市社婦字第1120025650號函修正執行「臺中市新住民社區服務據點培力計畫」。
計畫內容為維護本市新住民及其家庭權益,建立完整之照顧服務體系,結合社會福利團體服務台中市新住民,提供社區化,普及性,可近性之服務。社會局將補助志工交通費,設施設備費,業務費及活動方案費用等,歡迎本市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加入,招募志工辦理休閒聯誼,諮詢,轉介等服務;另也鼓勵據點辦理支持性服務方案,促進新住民及其家庭權益及福利服務活動,如成長團體,親職教育,多元技能培力,權益宣導等。
倘對本計畫有疑義,請洽詢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科郭先生04-22289111#3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