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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嬰中心設立標準及辦法

一、托嬰中心立案相關程序及須檢附資料

二、有關托嬰中心申請立案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局兒童托育科04-22289111,各區承辦人:

1. 李聘用社工員#37516(大甲、大安、外埔、清水、梧棲、沙鹿)

2. 彭委外人員#37510(西屯)

3. 陳委外人員#37515(南屯、中區、南區)

4. 蔡約用人員#37517(北區、西區)

5. 鄭約用人員#37518(霧峰、東勢、石岡、新社、和平)

6. 鐘約用人員#37511(太平、大里)

7. 張聘用社工員#37512(后里、豐原、神岡、大雅、潭子、東區)

8. 蕭約用人員#37523(北屯)

9. 蘇約聘人員#37522(龍井、大肚、烏日;北屯-1000天育兒、優樂芙、上元得福、未來、沐煦樂;西屯-欣兒、小熊多元智慧、小熊多元智慧上安、福星兒、巧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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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4-17
  • 發布日期: 2011-06-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1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