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行政」是法治國家的核心價值,也是一切行政為,必須遵守的首要原則。公務員依法律所賦予的權力,執行職務、為民服務,同時也承擔「廉潔」、「便民」與「效率」的期盼與要求,如何安心、放心與又廣大的給民方便,不用害怕違反法律命令而有圖利的疑惑與擔心,是您我的每一份公務員工都非常關心的問題。
區分「圖利」與「便民」並不困,公務員執行公務,在法律範圍內,給民眾方便,人民得到再大的好處,都是合法便民;如果明知法律規範卻違反意圖,給民眾方便,就算只賺幾塊錢,還是會立不成圖利。
因此,只要公務員對法令有正確充分的認識,並在內心裡經常保持計量事情理的一把手,就能在法令規定範圍內,作出嫁合適的決策,不會逾越或淹沒權力。
公務員依法律行政、勇於任事,不能僅僅保證自己的公務生活平穩順順,也能提升為民服質量,為民與國家盡一己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