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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年衛生福利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計畫審核結果(提升社工人員執業安全計畫)

一、113年度旨揭補助計畫核定結果已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網站-公益彩券回饋金專區,歡迎自行下載。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第10點第2款第4目規定:「受補助單位不得以強制攤派或其他違反員工意願之方式要求薪資回捐。亦不得向因職務上或業務上關係有服從義務或受監督之人強行為之。如發現受補助單位有薪資未全額給付或薪資回捐者,自查獲屬實之日起一年內不再給予補助並公布單位名稱;如涉情節重大或經查獲再犯者,自查獲屬實之日起二至五年內不再給予補助並公布單位名稱。違反前開規定之單位負責人或業務負責人,對其新成立之單位自查獲屬實之日起二年內不予補助;單位負責人或業務負責人為社會工作師者另送其行為所在地或所屬之社會工作師公會審議、處置。」又同款第6目規定:「受補助單位應本誠信原則,對所送申請計畫、相關證明文件及支出憑證之事實及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涉及刑事責任者,應即移送偵辦。」爰請確依規定執行。

三、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略以,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如屬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或禁止其補助反不利於公共利益且經補助法令主管機關核定同意之補助者,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之。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相關表單請自行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熱門訊息/廉政專區/利益衝突迴避專區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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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1-10
  • 發布日期: 2023-10-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
  • 點閱次數: 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