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止收件日期:112年5月9日(四)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寄至社會局或親自送交本局公文收發處。
二、申請方式:計畫申請書各1式5份,函送本局審查。
三、聯絡人:倘有問題請洽本局業務承辦人田小姐,04-2228-9111轉37323
四、注意事項:申請者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請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