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25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1101121651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吳昱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及同法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吳昱昌受托照顧兒少,於111年6月22徒手責打兒少臀部近10分鐘,致兒少右臀部及大腿瘀青,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對兒少有身心虐待之行為。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25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1101121651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吳昱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及同法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吳昱昌受托照顧兒少,於111年6月22徒手責打兒少臀部近10分鐘,致兒少右臀部及大腿瘀青,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對兒少有身心虐待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