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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黃慧瑟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4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11006046331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黃慧瑟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及同法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黄慧瑟為本市幼兒園外聘課程老師,於110年至111年1月26日拍打兒少之頭部且為長期及連續性之行為非偶發事件顯為不當行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對兒少有不正當之行為。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21
  • 發布日期: 2022-05-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 點閱次數: 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