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080045256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游鈞程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7條第3項、第95條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游鈞程為00娛樂事業有限公司負責人,於108年4月6日未拒絕兒少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場所,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查獲屬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7條第3項規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080045256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游鈞程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7條第3項、第95條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游鈞程為00娛樂事業有限公司負責人,於108年4月6日未拒絕兒少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場所,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查獲屬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7條第3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