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如因辦理各項業務需申請向本局申請立案圖記證明書應備文件:
(一)公文
(二)立案圖記證明紙書(需敘明用途,理事長需用印)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服務電話(04)22289111分機37800
★各類型社會團體承辦人員聯絡電話:
同濟會、獅子會:張社工師 (04)22289111分機37813
青商會、聯青社、同鄉會:簡社工師 (04)22289111分機37818
宗教團體(原縣區):陳科員 (04)22289111分機37822
宗親會、醫療衛生團體、環保團體:陳社工師 (04)22289111分機37808
扶輪社、經濟團體、校友會:羅聘用社工員 (04)22289111分機37817
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北屯、西屯區):羅聘用社工員 (04)22289111分機37817
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原縣區、豐原、南屯、南區):何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12
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中區、東區、西區、北區):林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16
體育運動團體:王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11
學術文化團體、宗教團體(原市區):林約聘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06
其他類團體(含勞工、就業、動物):林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