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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陳珮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11014169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陳珮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及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陳珮綺受托照顧幼兒,於111年8月4日無故翻倒幼兒座椅,致其後仰頭部撞擊地板,經醫療評估腦出血,傷勢為受虐性腦傷;其具保母證照,應有專業照顧知能,使受托幼兒陷於危險及造成嚴重傷勢,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對兒少有身心虐待之行為。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04
  • 發布日期: 2023-12-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 點閱次數: 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