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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李非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31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1101157171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李非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及同法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李非同於111年6月15日以藤條責打管教兒少,致其手臂及腿部多處直條狀瘀傷並產生心理畏怖影響身心健康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對兒少有身心虐待之行為。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21
  • 發布日期: 2022-09-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 點閱次數: 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