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自94年起訂定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敬老愛心卡乘車及各項補助要點,補助點數搭乘市區公車,103年10月起增加開放使用於國道客運,鼓勵長輩及身障者社會參與。107年7月起陸續擴大增加醫療、健康用途,至衛生所及合約診所、國民運動中心及搭乘合約計程車隊使用。
二、為財政紀律及施政永續,108年2月15日再修正點數補助方式;110年1月1日起計程車每趟次車資補助調整為85點,並配合市民限定公車優惠政策,持敬老愛心卡搭乘市區公車即可享有前10公里免費,超過10公里最高扣10點;110年4月25日本市捷運通車後車資全額補助。
三、本市設籍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可申請敬老愛心卡,補助每月1,000元點數(原住民每月1,500元點數),截至111年6月底止,累計發卡數為55萬3,446張(不含愛陪卡),本市敬老愛心卡整體福利項目全國最優,其補助項目及內容如下:
(一) 交通補助:
1. 臺中市區公車享有雙十公車優惠,即搭乘10公里內不扣點,超過10公里最高扣10點。
2. 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及南投縣等中部四縣市公車或公路客運扣抵半票票價全額補助。
3. 簽約國道客運起或訖點於本市之路線扣抵半票票價全額補助。
4. 補助搭乘計程車每趟次車資扣抵85點。
5. 搭乘本市捷運扣抵自費半票票價全額補助。
(二) 醫療補助:本市衛生所及合約診所就醫費用每次扣抵就醫基本部分負擔費用50點。
(三) 運動補助:扣抵本市運動中心及運動公園使用運動設施費用(各類球場租借、游泳池及健身房單次門票)全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