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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賴青宜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5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1100886521

附件:(無)

主旨:公告賴青宜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及同法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賴青宜為本市托嬰中心托育人員,於111年1月27日至111年2月11日對受托兒少有多次且高頻率推或拍額頭之不適當照顧行為此舉恐對嬰幼兒發展有受傷害之虞其身為合格教保員未以專業照顧知能對待兒童上述舉止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對兒少有不正當之行為。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21
  • 發布日期: 2022-07-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 點閱次數: 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