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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蔡秀遙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6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1100433261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蔡秀遙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及同法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蔡秀遙為本市補習班主任於111年1月5日及6日因王童行為議題以木頭椅掉落之板子責打其臀部致其身體部份部位出現瘀挫傷;其身為專業教育人員應針對學生學業進行教學及適當行為導正以責打作為管教方式逾越其教育及管理之合理範圍並已傷害兒少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第1項第2規定對兒少有身心虐待之行為。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21
  • 發布日期: 2022-04-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 點閱次數: 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