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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宋建勳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3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1001573901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宋建勳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及同法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宋建動為本市補習班主任,於110年11月3日對林姓兒少有責打行為致其大腿及背部大面積瘀傷且得知此懲罰行為遭通報後反斥責兒少造成兒少身心恐懼上述行為已顯為不當對待,爰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
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1-18
  • 發布日期: 2022-01-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 點閱次數: 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