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自101年5月30日起,兒童及少年之收出養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辦理。經衛生福利部許可之機構許可概況(含基本資料、服務對象、服務項目、收養人條件、收費項目及基準),詳如下載區。
二、聯繫資訊:
(一)臺中市收出養服務資源中心(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辦理)
洽詢電話:(04)2202-5505
中心位置:臺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100號15樓之1(B棟)
(二)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
洽詢電話:04-22513799分機522,洪社工師
註:「財團法人宜蘭縣私立神愛兒童之家」有效期限至112 年 9 月 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