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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陳政宇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2月9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10001781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陳政宇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陳政宇於110年1月16日對兒少有過當管教之不當行為,例如手持愛的小手打兒少雙手掌8下及臀部不到10下,且管教之力道已超過合理性之管教範疇,造成兒少受傷,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查證屬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不得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2-19
  • 發布日期: 2021-02-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 點閱次數: 1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