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090150251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張蓁兒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2條第1項前段及第105條第1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未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違規收托嬰幼兒,違反上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