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婦字第1050115641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劉文棋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8條第2項及第96條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劉文棋利用、僱用兒少,從事坐檯陪酒(陪客人唱歌、喝酒)之工作,危害並影響其身心發展,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查獲屬實,並於105年11月16日之警方調查筆錄所載坦承不諱,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8條第2項及第96條第2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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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劉文棋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4-02
- 發布日期: 2016-11-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