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旨揭計畫,內政部預定選拔30名孝行楷模,每人致贈獎座1座、獎金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如並列為孝行楷模者,獎座並列其名,但以家屬為原則,獎金及獎助金各以1份計。
二、 依本案選拔流程,本市各區公所、各級學校、團體或企業為推薦單位,民眾、里長、社工人員請向公所推薦,受理推薦截止日期為114年3月10日,並請推薦單位於114年3月21日前評選並函報推薦1名送本府進行初選,並請依旨揭計畫格式檢送推薦書(含二吋半身生活照,並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孝行事蹟照、實地訪查表、影音檔及相關佐證資料(同意書、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印、(中)低收入戶證明、同意書);前開各項表格及孝行事蹟照片等文件之odt檔、相片檔請函復本府民政局。
三、旨揭計畫電子檔請至內政部網站下載(路徑:主題服務/宗教禮制殯葬專區/便民服務/下載專區/禮制榮典)。
四、本案聯絡人:本府民政局蕭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2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