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1101668581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程詩喻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及同法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程詩喻為本市托嬰中心托育員,於111年8月至9月期間對多名受托幼童出現慣性單手拉扯與以手推額頭使其頭部晃動、以言語威嚇、體罰孤立於角落及換尿布時反覆大聲叫罵並抓其手敲地板之不當言行;其應具專業照顧知能,未善盡保護及照顧職責,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對兒少有不正當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