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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林慧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22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1101107471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林慧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及同法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林慧瓊為居家托育人員,於111年5月17日至5月23日收托期間使幼童產生傷勢且對其傷勢來源說詞不一並試圖淡化傷勢及卸責;其具保母證照應有專業照顧知能使受托兒少產生傷勢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對兒少有身心虐待之行為。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21
  • 發布日期: 2022-08-3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 點閱次數: 1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