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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邱靖芳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0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1100786581

附件:(無)

主旨:公告邱靖芳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2款及同法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邱靖芳為本市居家托育人員,於111年3月30日將2名未滿3歲之受托兒童留置於自家2樓陽臺該處圍牆高度約100公分2名兒童身高約95及98公分伸手可碰觸圍牆頂端且兒童具攀爬能力該場所對兒童已為危險場域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2款規定使兒少處於對其生命、身體易發生立即危險或傷害之環境。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21
  • 發布日期: 2022-06-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 點閱次數: 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