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徵才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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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賑人員 |
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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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
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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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者須年滿十六歲,且為本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2.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3.語言能力要求: 英語稍懂、臺語普通。 4.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使用電腦能力。 5.具機車駕照者。 |
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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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協助公文登記桌業務、婦平科辦公室環境清潔維護、庶務。 2.協助民眾諮詢、文書處理、會議召開等行政庶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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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科(地址: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186號9樓901室) |
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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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請者,請於本111年 6 月 29 日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社會局綜合徵才窗口林小姐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林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以工代賑人員(婦平科-職缺2)」。 1.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 2.本(111)年度本市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申請人100年度以後勞保投保明細。 5.機車駕照影本。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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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賑金: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月薪 新臺幣25,250元)計算。 二、工作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三、工作時間:上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四、其他事項: 1.申請人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擇時間擇優、適者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另通知及退件。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另公告於本局網站。 2.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 |
連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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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 |
連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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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289111,分機37012 |
市政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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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