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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李政鴻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7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1100757261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李政鴻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及同法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李政鴻於110年9月起受托照顧兒童,為該童制訂之減重計畫已造成兒童身心壓力產生懼怕心理進而出現逃家行為,李君對於兒童逃家行徑帶有情緒管教徒手拍打臉頰脖子處及持軟水管責打腿部造成兒童腿部至腳底板多處瘀傷,認定管教手段明顯過當使兒少致傷非基於合理照顧與教導顯對兒少有身心虐待之情事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對兒少有身心虐待之行為。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21
  • 發布日期: 2022-06-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 點閱次數: 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