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社會福利總覽 > 社工服務 > 法院函查未成年監護權暨收出養調查訪視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法院函查未成年監護權暨收出養調查訪視

一、法源依據:民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家事事件法。
二、113年度委託單位: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龍眼林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一)業務內容
1.法院函查未成年監護權案件調查訪視服務。
2.法院函查收出養案件調查訪視服務。
3.收出養裁定追蹤輔導服務。
(二)服務轄區:臺中市全區。
(三)服務地址:407012臺中市西屯區環中路二段38號。
(四)聯絡窗口:林益民社工督導(04)2451-1055分機102。
三、有鑑於一般民眾可能不熟悉法院審理家事聲請案件程序,因此本局參考司法院頒布之流程,並經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確認,繪製簡單流程圖,以利民眾了解相關流程與程序進行,請點選下列家事事件審理流程略圖。

1筆資料,第 1/1頁,

1筆資料,第 1/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