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社會福利總覽 > 兒少 > 違反兒少法公告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公告許筱鈴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1100403281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許筱鈴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及同法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許筱鈴為本市居家托育人員,於110年3月初至110年12月期間帶有個人情緒以粗魯動作對待及責打受托幼童致幼童身體部分部位受傷;另其身為合格居家托育人員未注意收托場所用具及環境造成受托幼童陷於危險亦未即時出現顯有疏失之虞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規定對兒少有不當對待之行為。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21
  • 發布日期: 2022-04-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 點閱次數: 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