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111年之申請案
一、計畫依據:
(一) 行政院106年12月26日函核定「強化長期照顧機構公共安全推動方案」。
(二) 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10年度一般性獎助計畫經費申請獎助項目及基準。
二、申請期程:受理申請時間至110年9月27日起至10月9日止
三、獎助項目說明及獎助條件
項目 |
說明 |
獎助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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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火災通報裝置 |
1.機構應設119火災通報裝置,以提升火災通報時效,避免延誤報案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2.前項119火災通報裝置應符合內政部107年5月23日內授消字第1070821866號令頒之「119火災通報裝置認可基準」。 |
機構未設置119火災通報裝置者 |
2.自動灑水設備 |
1.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7條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樓地板面積合計未達一千平方公尺者,得設置水道連結型自動灑水設備或與現行法令同等以上效能之滅火設備。 2.前項水道連結型自動灑水設備應符合內政部107年11月29日內授消字第10700824140號令頒之「水道連結型自動灑水設備基準」。 |
私立小型機構符合下列高風險因子之一: 1.年代久遠(建物屋齡30年以上) 2.樓層未有兩個以上防火區劃者(不含安全梯區劃) 3.機構內之樓梯未有防火門區劃者 4.建築物非防火構造者(鋼構、鐵皮等) 5.其他經認屬高風險之對象者 |
3.電路設施汰換 |
經依法登記合格之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或專任電氣技術人員檢驗,評估機構內部用電設備、電線、插座、開關等電路設施需汰換。 |
機構電路設施經依法登記合格之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或專任電氣技術人員評估需汰換,且需出具檢測證明或紀錄(詳備註)。 |
4.寢室隔間與樓板密接整修 |
各寢室隔間應與樓板密接,且有耐燃材料三級以上材料阻隔,達防止煙流竄之功能。 該處之開口(如空調風管、管線),並應以同等性能(耐燃)或防火材料阻隔。 |
1.機構之寢室隔間(非分間牆)未與樓板密接。 2. 以寢室隔間與樓板密接整修為優先獎助,倘機構經專業評估無法執行寢室隔間與樓板密接整修工程,始得以防火區劃方式申請獎助。 |
四、獎助申請流程:
(一)申請應備文件:依據申請項目,詳見文件檢核表
(二)本府依本市各私立小型老人福利機構函報之申請表及附件,邀集相關機關(構)、學者專家召開會議予以審查,經審核後予以核定,衡酌其風險與急迫性、計畫適當性、經費概算、辦理期程合理及優先獎助對象排序,經審查後予以核定。如有需補正者,應自本局通知起10日內補正。
(三)經本府核定之獎助經費,各機構應依核定計畫專款專用。
(四)計畫期程規劃建議:疫情期間,倘外部人士須進入機構進行評估或施工,請貴中心應善盡管理之責,並依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措施指引及本府衛生局110年8月18日公告「臺中市因應COVID-19疾情住宿型機構訪客管理措施」辦理。
(五)因貴中心屬於既有合法建築物,本計畫以補助機構自設自動撒水設備方式辦理,得免辦理變更使用,惟機構完工後,仍須納入建築物消防設施及設備安全檢查申報。
(六)申請施作之獎助項目倘有需向本府都發局等相關單位提送變更使照、室內裝修或相關申報,建請規劃一次提送預施作之項目並完成,避免因分階段施作衍生額外工程成本。
(七)申請本案獎助經費需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倘機構於年度申請獎助計畫符合下列規定者,須依規辦理招標、比價等採購程序,本局嗣後將視各機構申請獎助情況,舉辦相關採購法講習訓練,以協助機構後續之執行。
1.政府採購法第4條規定:「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100萬元)以上者,適用本法之規定,並應受該機關之監督。」
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略以:本法第14條所定意圖規避本法適用之分批,不包括依不同標的、不同施工或供應地區、不同需求條件或不同行業廠商之專業項目所分別辦理者。
(八)本府將依各小型老人福利機構需求情況,組成輔導團實地輔導,請各機構配合辦理。
五、承辦人員:04-22289111#37458張約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