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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112年度發放重陽節敬老禮金實施計畫

  • 辦理時間:自112年10月2日起至112年10月23日止。期限內未領取並經各區公所通知者,逾期不得領取。
  • 發放對象:

    凡於471231日前(原住民571231日前)出生,且於112年93日前設籍本市,65歲以上之長者及55歲以上原住民皆可致贈重陽節敬老禮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發放:

    (一)11293日前亡故或失蹤仍未除籍者。

    (二)因出境未能於發放期間完成領取手續者。

  • 發放標準及金額:

    (一)65歲至89歲之長者(23年至47年出生者)及55歲至89歲之原住民長者(23年至57年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2,000元整。

    (二)90歲至94歲之長者(18年至22年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3,000元整。

    (三)95歲至99歲之長者(13年至17年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5,000元整。

    (四)100歲以上之長者(121231日前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1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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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6-16
  • 發布日期: 2022-05-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福利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38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