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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洪素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20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100061569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洪素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洪素嬌為本市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110年1月28日受托照顧之兒少肩部右側近端肱骨骨折及右側肩關節脫臼,雖否認不當對待,惟仍有照顧疏忽之不當對待行為,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查證屬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不得對兒童及少年有不正當之行為。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5-21
  • 發布日期: 2021-05-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 點閱次數: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