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110年「第16屆教育奉獻獎」初審與推薦事宜,請依「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及說明事項辦理,並於110年3月19日(星期五)前將推薦資料逕送本市沙鹿區鹿峰國小彙辦。
二、推薦對象:以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
三、推薦單位:各機關學校及經許可設立之民間團體組織或基金會。
四、受理日期:自即日起受理推薦至110年3月19日(星期五)止。
五、送件方式:請將具體事蹟表紙本、推薦名冊紙本及資料光碟(含具體事蹟表word檔、推薦名冊excel檔、相關佐證資料pdf檔、彩色大頭照jpg檔等)於110年3月19日(星期五)前送鹿峰國小彙辦(433106 臺中市沙鹿區星河路209號,學務主任蘇建豪收,電話:04-26224210轉610),紙本及資料光碟逾期未送達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六、相關資料請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