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徵才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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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助理(守衛) |
人員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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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員 |
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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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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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高中/職畢業 |
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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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僱用日期:自實際到職日起,一年一聘(表現優良者得以續聘)。
2.核薪及休假方式:月薪新臺幣24,926元。 工作日:以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數為準,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超過40小時。 例假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非以星期日為例假日。
3.工作項目: 1.院內周遭環境安全維護。 2.車輛及人員進出登記及管制。 3.非上班時段支援值班人員處理院民事務。 4.緊急事件處理。 5.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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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北屯區軍功路2段490號 |
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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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郵寄方式報名,即日起至110年1月18日,將履歷自傳等相關資料寄至臺中市北屯區軍功路二段490號(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2)身分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工作經驗證明或其他與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具備水電經驗者尤佳)。 3.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守衛」,並郵寄至臺中市北屯區軍功路2段490號(總務組蔡小姐收)。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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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甄選方式: (1)採資格審查及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經書面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報名文件請用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 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2.錄取結果:本案職缺正取1名、候補名額2名,後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2個月內有效。 |
連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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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孟芬 |
連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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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392074 分機1203 |
市政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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