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14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09005576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閤家歡犁棧餐廳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閤家歡犁棧餐廳股份有限公司X-CUBE粉絲專頁109年5月份之宣傳廣告圖,涉及不雅(甚至有兒童裸露)、照片公開及利用兒童為商業行為而拍攝等不當行為,經本局查證屬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對兒童及少年不正當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