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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鄭茗丰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21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09002079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鄭茗丰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鄭茗丰於108年6月15日至6月16日對兒少林童有身心虐待行為,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查證屬實,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及第97條規定處分。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2-21
  • 發布日期: 2020-02-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 點閱次數: 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