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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林于捷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6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08015749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林于捷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第4項、第91條第5項規定。

公告事項:108年10月30日15時18分於本市北區北平路二段128號「鷹爪門(北平三店)」編號第4台娃娃機檯內張貼色情圖片(海報),散布或播送有害兒少身心健康,經本局查獲屬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第4項規定,不得對兒少散布或播送。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1-09
  • 發布日期: 2020-01-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 點閱次數: 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