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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葉景隆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5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08014335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葉景隆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於108年9月30日對兒少陳童有身心虐待行為,經家防中心通知配合調查及提出陳述意見,未於期限內提出。為維護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發展,本局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第3項規定,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逕依違反兒少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分。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12-06
  • 發布日期: 2019-12-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 點閱次數: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