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名稱 |
志願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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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專線 |
04-22289111分機 37850 蔡約僱人員、37847 張社工師、37849 黃科員、37848陳社工師 |
目的 |
為達本市「促進市民之關懷、互助及社會參與,實踐公民社會理念;並提昇全民志願服務質與量,打造幸福城市,成為志工首都」之願景。 |
運用單位 |
指運用志工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或經政府立案團體。 |
實施方式 |
1.透過各項激勵措施鼓勵志工持續參與志願服務: 2.增加多元宣導模式吸引民眾投入志願服務: 3.結合企業組織推廣企業志工: 4.推展各級學校服務學習: 5.強化志工中心功能,以建構本市志願服務資源平台: 6.辦理各類培訓方案以提昇志願服務人員專業知能: 7.結合各志願服務公私部門資源: 8.配合各局處施政計畫推動志願服務: 9.推動本市志工質量倍增計畫: 10.增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輔導及管理能力: |
評鑑與獎勵 |
1.志願服務評鑑: 2.志工表揚:於年底頒發下列獎項: 3.團體表揚:經評鑑優良團體,配合國際志工日活動公開表揚。 |
申請成立社會福利類志工隊 |
1.對象:成立社會福利類志工隊之民間運用單位。 2.申請方式: a.應依據志願服務法第七條規定,於每年初或運用前檢附志願服務運用計畫、及立案登記證書影本,函送社會局備查。 3.諮詢專線:臺中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04-24375973、04-24375975。 4.表單下載網址: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 5.受理單位:社會局人民團體科 04-22289111分機 37850 蔡約僱人員。 |
申請加入祥和計畫志願服務隊 |
1.對象:成立社會福利類志工隊滿半年以上,並實際運用志工從事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滿半年之民間運用單位。 2.申請方式:應檢附志願服務隊組隊申請表、志願服務隊簡介、志願服務計畫書、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法人證書或團體立案證明影本、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組織章程影本、志工名冊(志工隊人數至少20人以上)、近半年之服務執行成果報告、自評表,函送社會局提出申請。 3.諮詢專線:臺中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04-24375973、04-24375975。 4.表單下載網址: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 5.受理單位:社會局人民團體科 04-22289111分機 37850 蔡約僱人員。 |
志願服務紀錄冊申請 |
1.對象:加入祥和計畫志願服務團隊志工,或加入向本局備查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運用計畫之志工團隊志工。 2.申請流程:由服務單位填具「志願服務紀錄冊申請表格」向本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申請。 3.臺中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4.表單下載網址: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 5.受理單位:社會局人民團體科 04-22289111分機 37850 蔡約僱人員。 6.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屬之運用單位志工,請逕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 |
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 |
1.對象:本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轄志願服務團隊(已備查者)。 2.作業規定: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規定。 3.申請流程:由服務單位填具「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表格」向本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申請。 4.臺中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5.表單下載網址: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 6.受理單位:社會局人民團體科 04-22289111分機 37850 蔡約僱人員。 |
志願服務人員教育訓練 |
1.基礎訓練:為提升志工服務工作品質,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本府每年擇期辦理志工基礎訓練,並歡迎民眾至臺北e大學習網站上受訓。 2.特殊訓練: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依個別需求自行訂定辦理。 3.相關課程訊息,請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