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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宣導摺頁-113年臺中市國民年金把握10年補繳期

一、納保資格:年滿 25 歲、未滿 65 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國民,在沒有參加勞保、農保、 公教保、軍保的期間,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112年1月起以月投保金額19,761元,費率10%計算每月保費=19,761元x10%=1,976元,被保險人不需辦理加、退保手續,由勞保局比對戶政及相關社會保險資料,將符合加保資格者主動納保,並寄發保險費繳款單通知繳費。依規定繳納保險費,可享五大給付保障 (符合請領資格起 5 年內申請)。
(一)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公教保養老給付、軍保退伍給付。
(二)曾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公教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而所領取的【年資】勞保+公教保+軍保少於15年,或【一次領取金額】勞保+公教保+軍保少於15萬。(97.12.31 前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年資及金額不列入計算) ​

二、主動納保:被保險人不需辦理加、退保手續,由勞保局比對戶政及相關社會保險資料,將符合加保資格者主動納保,並寄發保險費繳款單通知繳費。

三、給付項目:依規定繳納保險費,可享五大給付保障(符合請領資格起 5 年內申請) 。
(一)老年:老年年金給付。 
(二)生育:生育給付(100 年 7 月 1 日適用)。 
(三)身心障礙:身心障礙年金給付。
(四)死亡:喪葬給付、遺屬年金給付。

四、津貼性質年金項目:
(一)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每月 5,437 元。
1.被保險人於參加國保前已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2.經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評估為無工作能力。 
3.最近 3 年每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
4.無排除規定情事者(國民年金法第 35 條)。
(二)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每月 4,049 元。
1. 國保開辦時(97.10.1)已年滿65歲國民(32.10.1 前出生者)。
2.最近 3 年每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
3.無排除規定情事者(國民年金法第 31 條)。
(三)原住民給付每月4,049 元:
1.年滿 55 歲未滿 65 歲原住民(戶籍有登記原住民身分)。
2.在國內設有戶籍。
3.無排除規定情事者(國民年金法第 53 條)。

五、洽詢電話:(04)22289111分機37221陳約用人員、37236曾約用人員、37218張約用人員、37237陳約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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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1-24
  • 發布日期: 2018-03-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9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