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如因辦理各項業務需申請向本局申請立案圖記證明書應備文件:
(一)公文
(二)立案圖記證明紙書(需敘明用途,理事長需用印)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服務電話(04)22289111分機37800
★各類型社會團體承辦人員聯絡電話:
同濟會:張社工師 (04)22289111分機37976
青商會、聯青社:簡社工師 (04)22289111分機37808
獅子會、宗教團體、同鄉會:白科員 (04)22289111分機37835
宗親會、醫療衛生團體、環保團體:陳社工師 (04)22289111分機37807
扶輪社、經濟團體、校友會:羅聘用社工員 (04)22289111分機37806
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原縣區,不含豐原區):何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10
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原市區及豐原區):洪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42
體育運動團體(原縣區,不含豐原區):何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10
體育運動團體(原市區及豐原區):洪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42
學術文化團體:林約聘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05
其他類團體(含勞工、就業、動物):林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