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如有變更會址需求,請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召開理事會會議提案通過變更會址案。
(二)將會址變更公文、該次理事會會議紀錄(含簽到簿影本)、會址使用同意書及所有權人證明文件影本併送本局辦理。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服務電話(04)22289111分機37800
★各類型社會團體承辦人員聯絡電話:
同濟會、獅子會:張社工師 (04)22289111分機37813
青商會、聯青社、同鄉會:簡社工師 (04)22289111分機37818
宗教團體(原縣區):陳科員 (04)22289111分機37822
宗親會、醫療衛生團體、環保團體:陳社工師 (04)22289111分機37808
扶輪社、經濟團體、校友會:羅聘用社工員 (04)22289111分機37817
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北屯、西屯區):羅聘用社工員 (04)22289111分機37817
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原縣區、豐原、南屯、南區):何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12
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中區、東區、西區、北區):林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16
體育運動團體:王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11
學術文化團體、宗教團體(原市區):林約聘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06
其他類團體(含勞工、就業、動物):林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