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社會福利總覽 > 身心障礙 > 身心障礙者福利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服務內容

為促進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所生產之物品及可提供勞務,獲得更多銷售及服務機會,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9條第3項規定,於941012日訂頒「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另於97123日內授中社字第0970715330號令修正發佈「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並建置『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供各義務單位購買及統計之用,後於106327日衛生福利部衛授家字第1060700289號修正第3~58條條文發布,亦於同年7月進行『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系統轉換。

113年4月3日為配合實務需求,衛生福利部以衛授家字第1130760518號令修正發布。

1.有關「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登錄產品及服務,自110年起開放單月(1月、3月、5月、7月、9月及11月)至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提出申請,並請填寫(上架)查核表送本局審核。

2.介紹優先採購身障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並提供相關資料及參考手冊供查詢。

服務對象

本市各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及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及接受政府補助之機構、團體、私立學校。

洽辦單位

本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聯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37302謝社會工作師

檔案下載(或附件)

相關圖檔

相關連結(或延伸閱讀)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03
  • 發布日期: 2021-04-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28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