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社會福利總覽 > 身心障礙 > 身心障礙者福利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補助項目

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服務專線

04-22289111分機37320 
許社會工作師

對象、標準

1.補助對象:實際居住本市,經需求評估核定使用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未接受長期照顧服務所定喘息照顧服務、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同一時段未接受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或居家照顧服務、未聘僱看護(傭),並經承辦單位社工專業評估確屬需臨時及短期照顧之身心障礙者。

2.依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服務辦法第9-1條規定,如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聘僱之外籍看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家庭照顧者得接受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不受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服務辦法第9條第4款未聘僱看護()規定之限制:

(1)    無法協助照顧身心障礙者持續達30日以上。

(2)    無法協助照顧領有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者,並有下列情形之一:

  1. 身心障礙者僅與外籍看護工同住。
  2. 主要照顧者年滿65歲以上。
  3. 與身心障礙者共同生活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其中一人亦為身心障礙者。
  4.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情形(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11月19日衛授家字第1080701676號函釋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服務辦法第九條之一第二款第四目之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情形:「外籍看護工需要臨時或短期間請假」。 故外籍看護工需要臨時或短期間請假,亦可申請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3.補助標準:

(1) 到宅式及社區式服務: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及請領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補助95%、一般戶補助84%

(2) 機構式服務: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及請領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補助80%、一般戶補助70%

 

應備文件

  1. 身心障礙證明
  2. 戶口名簿
  3. 申請書

受理單位

  1. 到宅式照顧服務:113年臺中市到宅式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承辦單位。
  2. 社區式照顧服務:113年臺中市社區式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承辦單位。
  3. 機構式照顧服務:113年臺中市機構式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承辦單位。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3-19
  • 發布日期: 2017-10-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47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