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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障礙者搭乘計程車費用補助

補助名稱

視覺障礙者搭乘計程車費用補助

服務專線

04-22289111#37350彭約用人員

對象、標準

設籍本市且領有中度以上視覺障礙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或含中度以上視覺障礙之多重障礙者。

方式、金額

  1. 申請作業:本市中度以上視覺障礙者可持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身心障礙證明至戶籍地區公所申辦。
  2. 補助金額:乘車券每張面額為50元,每月最高補助1000元。
  3. 使用方式:視覺障礙者向特約計程車車隊預約叫車,依里程跳表計價以乘車券付費(不足以乘車券面額付費之零錢部分由視覺障礙者自行付費),並隨身攜帶身心障礙證明於乘車時備查。

受理單位

本市戶籍地區公所社建課(社會課)

作業流程

至戶籍地區公所填寫申請表─公所確認符合補助資格─現場領取乘車券。

備註

  1. 本項補助之乘車券限搭乘本局特約計程車隊/車行,且搭乘起訖點至少有一地點位於本市;特約計程車隊/車行名單及服務區域如附檔。
  2. 本項補助與敬老愛心卡乘車補助僅能擇一申請,如持有敬老愛心卡者,應於申請乘車券時,繳還敬老愛心卡;如經查獲重複申請乘車券及敬老愛心卡,本局將予以鎖卡。
  3. 計程車乘車票券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停止使用,並繳回剩餘乘車券:
    a.死亡。
    b.戶籍遷出本市。
    c.身心障礙資格喪失。
  4. 計程車乘車票券限本人使用,不得有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違者,本局得停止補助,收回其餘未使用之乘車票並停止補助一年,第二次查獲者,停止補助三年;查獲第三次以上者,停止補助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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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4-10
  • 發布日期: 2017-11-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22010